安南先生并国际刑事法院及各缔约国:
二十多年前,有这么一个单位,他们制造了这么一台机器。这台机器的电波与我的脑电波无线连接上了。挪用纳税人缴交的血汗钱喂养的一帮流氓歹徒使用这台机器,每天24小时在那台机器那里值班。他们非法跟踪监视我的思想和行动,窃取我的弱点和隐私,痛苦和不幸。并以此通过我的听觉神经非法地搞不堪忍受的人格凌辱和精神折磨,对我进行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身心迫害和非人道主义的法西斯式的精神迫害。当我生病的时候,他们更是加紧折磨摧残,说是查什么记忆(应是查找摧毁一个公民的种种隐私,真是令人类毛骨悚然)。当我极度痛苦的时候,我就拼命地用拳头打自已的脑袋,但我感觉到的是那群法西斯匪徒的得意忘形。他们建筑在他人的痛苦和不幸之上获得精神快感的同时,道德和良知丧尽。我曾经买来大量的安眠药,企图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个邻居劝我:好死不如赖活。二十多年来,我就这样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中以顽强的意志和毅力活到现在。一个人承受着那么大的精神苦痛还得活,上帝也未免太残忍。如果任其以卑鄙残忍手段强迫他人放弃权利放弃生命又不知道是那家的王法。(被告单位的原话是:个人生死算得了什么。)
被告单位犯有非法侵害、妨碍他人人身基本权利罪;犯有侵害、妨碍他人民主权利罪;犯有变相非法绑架罪和虐待罪;犯有男男女女共同偷窥他人隐私的流氓罪和私设公堂罪;犯有公然侮辱他人人格罪和长期精神迫害罪、反人类罪。手段残忍、狼毒。多项罪名并罚,主犯从犯应判十年八年有期徒刑。二十多年期间能成功地妨碍本案进入法律程序者,都应以严重妨碍司法公正罪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麻将桌上三元五元是平民老百姓,押司法制度作赌注者是大赌徒。这样的大权势者,全世界人民有必要知道他们姓甚名谁。这样的大权势者,他们的内心深处也有极其虚弱的一面,他们害怕人民,甚至害怕人民不敢言而敢怒。司法独立、司法公正是一种政治承诺、而绝不应是欺世的鬼话。司法诚信是政治诚信的重要标志。
三民主义也主张人权。人权问题即是法律问题,这是国际共识。至于天赋人权,乃是高度政治文明的社会的奢侈品,这里不提及。央央大国号称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希望拥有非法特权的大有人在,走私贩毒贪赃枉法杀人放火者及其社会关系,过境绑架谋财害命洗黑钱者及国际团伙。对被告单位的那十几个人不起诉不判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固然法律是人制订的,为了让告单位的那十几个人脱罪可以另外制订一条法律,我会将它装订成册交给律师们打官司引用,有经济价值。但当那蔑视人、蔑视人类、蔑视人权的法律制订出来之日就是灭亡之时,历史轮回。从1979年第一次普法开始,二十多年来,我向司法部门写了大量的控诉。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案件主要发生地三项居二项以上者为法定管辖法院。我痛苦了几十年,告状也告了几十年。但从来未收到司法部门的任何法律文书或副本送达,也不见他们通知各方面作应诉准备和开庭准备,更不见他们签发一张拘捕证出动二辆警车到被告单位去捉拿十几名应判未判的罪犯。就我所知,那几个人都不会武功,拒捕力不强,为什么拘捕不得?无非因为他们是大权势者喂养或包庇的一群疯狗、毒蛇。他们的所作所为全部没有法律依据,全部都是罪恶,无罪推定都不成立。他们害人害己,应该有应得的下场,只是法网恢恢,报应不爽。也是因为关系到人类的生存环境问题,全世界人民期盼着他们以忠诚于法律的名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依法律程序提起公诉。据我所知,二十多年来司法部门对此案一直是不作为。老百姓打官司难,代价沉重。在权势面前,人民惹不起。本人就是以劳动换取五斗米填饱肚皮的普通公民。有罪无罪都应进入法律程序,不进入法律程序如何确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那么害怕法律程序,除非是目的不可告人。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闻。我成了被告单位挑战法律、挑战人类的人质。他们是得意忘形于法律的不公正,我是痛苦不堪于法律的不公正。或许支撑被告单位的权力势力者未夸台,其名字未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他们所庇护的案件就进不了法律程序。或许这就是央央大国的司法制度,一种令人民心寒的司法制度。央央大国的人权问题之所以成为国际敏感问题,与这种司法制度有关。有封建主义特色的司法制度绝对不是现代司法制度,更不属于人民。
二十多年前,有这么一个单位,他们制造了这么一台机器。这台机器的电波与我的脑电波无线连接上了。挪用纳税人缴交的血汗钱喂养的一帮流氓歹徒使用这台机器,每天24小时在那台机器那里值班。他们非法跟踪监视我的思想和行动,窃取我的弱点和隐私,痛苦和不幸。并以此通过我的听觉神经非法地搞不堪忍受的人格凌辱和精神折磨,对我进行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身心迫害和非人道主义的法西斯式的精神迫害。当我生病的时候,他们更是加紧折磨摧残,说是查什么记忆(应是查找摧毁一个公民的种种隐私,真是令人类毛骨悚然)。当我极度痛苦的时候,我就拼命地用拳头打自已的脑袋,但我感觉到的是那群法西斯匪徒的得意忘形。他们建筑在他人的痛苦和不幸之上获得精神快感的同时,道德和良知丧尽。我曾经买来大量的安眠药,企图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个邻居劝我:好死不如赖活。二十多年来,我就这样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中以顽强的意志和毅力活到现在。一个人承受着那么大的精神苦痛还得活,上帝也未免太残忍。如果任其以卑鄙残忍手段强迫他人放弃权利放弃生命又不知道是那家的王法。(被告单位的原话是:个人生死算得了什么。)
被告单位犯有非法侵害、妨碍他人人身基本权利罪;犯有侵害、妨碍他人民主权利罪;犯有变相非法绑架罪和虐待罪;犯有男男女女共同偷窥他人隐私的流氓罪和私设公堂罪;犯有公然侮辱他人人格罪和长期精神迫害罪、反人类罪。手段残忍、狼毒。多项罪名并罚,主犯从犯应判十年八年有期徒刑。二十多年期间能成功地妨碍本案进入法律程序者,都应以严重妨碍司法公正罪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麻将桌上三元五元是平民老百姓,押司法制度作赌注者是大赌徒。这样的大权势者,全世界人民有必要知道他们姓甚名谁。这样的大权势者,他们的内心深处也有极其虚弱的一面,他们害怕人民,甚至害怕人民不敢言而敢怒。司法独立、司法公正是一种政治承诺、而绝不应是欺世的鬼话。司法诚信是政治诚信的重要标志。
三民主义也主张人权。人权问题即是法律问题,这是国际共识。至于天赋人权,乃是高度政治文明的社会的奢侈品,这里不提及。央央大国号称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希望拥有非法特权的大有人在,走私贩毒贪赃枉法杀人放火者及其社会关系,过境绑架谋财害命洗黑钱者及国际团伙。对被告单位的那十几个人不起诉不判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固然法律是人制订的,为了让告单位的那十几个人脱罪可以另外制订一条法律,我会将它装订成册交给律师们打官司引用,有经济价值。但当那蔑视人、蔑视人类、蔑视人权的法律制订出来之日就是灭亡之时,历史轮回。从1979年第一次普法开始,二十多年来,我向司法部门写了大量的控诉。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案件主要发生地三项居二项以上者为法定管辖法院。我痛苦了几十年,告状也告了几十年。但从来未收到司法部门的任何法律文书或副本送达,也不见他们通知各方面作应诉准备和开庭准备,更不见他们签发一张拘捕证出动二辆警车到被告单位去捉拿十几名应判未判的罪犯。就我所知,那几个人都不会武功,拒捕力不强,为什么拘捕不得?无非因为他们是大权势者喂养或包庇的一群疯狗、毒蛇。他们的所作所为全部没有法律依据,全部都是罪恶,无罪推定都不成立。他们害人害己,应该有应得的下场,只是法网恢恢,报应不爽。也是因为关系到人类的生存环境问题,全世界人民期盼着他们以忠诚于法律的名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依法律程序提起公诉。据我所知,二十多年来司法部门对此案一直是不作为。老百姓打官司难,代价沉重。在权势面前,人民惹不起。本人就是以劳动换取五斗米填饱肚皮的普通公民。有罪无罪都应进入法律程序,不进入法律程序如何确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那么害怕法律程序,除非是目的不可告人。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闻。我成了被告单位挑战法律、挑战人类的人质。他们是得意忘形于法律的不公正,我是痛苦不堪于法律的不公正。或许支撑被告单位的权力势力者未夸台,其名字未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他们所庇护的案件就进不了法律程序。或许这就是央央大国的司法制度,一种令人民心寒的司法制度。央央大国的人权问题之所以成为国际敏感问题,与这种司法制度有关。有封建主义特色的司法制度绝对不是现代司法制度,更不属于人民。